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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不是一天建成的,你要面对的是一个强大的隐形秩序

我是北游 北游独立评论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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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的隐形秩序为何顽固?



这篇文章是《古代中国的乡村秩序,靠这两大势力维持》的姊妹篇。

在这篇文章里,我提到维持古代中国乡村秩序的的两大势力,一个是民间帮会,另一个就是宗法乡绅。

上一篇我们讲了民间帮会,今天讲讲宗法制度。

其实这篇文章拖了很久,为何要今天结合丰县事件来讲呢?因为光是谈学术,太抽象,太枯燥,大家不爱看,讨论度也不高,理解上也有难度,作为自媒体,如果不能有效的把有价值的思考传播出去,我认为是不称职的。

而丰县事件恰好与乡村秩序关系密切,在我看来,只有理解了古代中国的乡村秩序,才能真正理解丰县困局的成因,并找到破解丰县困局的真正钥匙。

“安史之乱”是中国历史的一条重要分界线,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两个至关重要的改变:

 

一是彻底打散了隋唐以来的豪族社会,之后又历经五代十国的进一步加剧,从此开启宋之后的平民社会;

 

二是中原人口的避乱南迁,极大促进了淮河流域和江南地区的技术跃迁,江南迅速取代中原成为帝国最重要的经济区,产生了新的经济资源。

 

而平民社会和新经济资源,又反过来让皇权有足够的财政和资本对抗豪族,从而终结了豪族社会,让豪族彻底淡出了中国历史,不可逆的走向了皇族(包括附庸于皇权的士大夫阶层)——平民的二元结构。

 

简言之,“安史之乱”把中国大一统的历史横切成了豪族社会和平民社会两大段,但不管你怎么切,只是覆盖中国基层秩序的组织方式和统治阶层发生了改变,中国社会从先秦就已经能确定的生产方式始终未变,那就是中国基层社会从始至终都是农业社会。

 

我在之前的文章里系统论述过,早期影响文化的最重要因素是地理条件,而中国地理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黄河中下游非常适合农业文明的发展。

 

因为黄土结构疏松,人们仅用原始的石刀木梨,就可以开垦大面积的耕地。

 

但黄河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在带给中国人生存资源的同时,也给中国人带来了致命的诅咒——水患,这个“母亲”经常性的发怒,造成了难以计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所以,中国人治理黄河的水患就成为了历朝历代从统治者到平民百姓的核心议题,因为这牵扯到生死存亡。

 

我为什么会认为,在费孝通所总结的“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里,合作的需要与安全的需要是最为重要的两点,理由即在于此。

 

不抱团,就会死,不统一,就会忘。

 

这些朴素的文化基因虽然在我们今天的人看起来,似乎过于粗陋、经不起仔细的推敲,但在任何一个文明类型的早期,在人类理性还没有经过科学洗礼的年代,应对地理条件的挑战,获取生存之道,都是最为重要的因素。

 

而中国人从事农耕、聚村而居,就是早期中国人应对地理条件时,自然而然形成的文明形态。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拿美国做比较时说:

 

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檐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多地少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我们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

 

不管是为了农业生产和灌溉,还是为了治理黄河水患,以及应对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一个统一而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是当时非常迫切的生存需求。

 

一方面,农民本身出于生存的逼迫,主动选择了“安土重迁”的习性,另一方面,统治者为了便于统治和管理,也选择了要把农民钉死在土地上的政策。

 

从某种程度上说,“大一统”是中国底层人民与统治阶层在历史长河中的不谋而合的共同选择。

 

而这种文化倾向和政治结构,自然而然同构于乡村秩序,形成了对中国乡村影响巨大的宗法制度。

 

中国的农民,不仅依附于土地,还要依附于家族、依靠家族,他们所居住的邻里乡党往往就是他们的族亲或姻亲,就这样,错综复杂的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和生存发展深度捆绑,让中国人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文化意识,那就是没有什么比“远弃先祖坟墓、背井离乡、亲戚别离”更加悲惨的事情了。

 

在安史之乱之前的豪族社会,农民一般会依附于门阀士族,这些门阀士族拥有足以和皇族抗衡的实力,拥有更多的农奴和土地,就拥有更强大的财政实力和武装能力。

 

而在安史之乱之后,魏晋以来形成的门阀士族和地主庄园被彻底摧毁,多年的战乱逃离,导致宗族凋零,人们不知自己的“统系来源”,知识阶层自然而然会去填补这个文化真空。

 

以朱熹为代表的宋代儒家学者,就开始把儒家思想进行理论上的整理包装,逐渐创建了一套宗法制度并普及到所有家庭之中。

 

比如建祠堂、置祭田、具祭器,通过这些方式把打散的农民重新按照血缘和地缘的关系组织起来,聚村而居。

 

徐扬杰在《中国家族制度史》中就记载到,这些聚居的小家庭,一般只包括两三代数口之家,作为一个基本的生产和消费单位,若干有血缘关系的同姓小家庭聚居在一个活邻近的几个村子之中。

 

他们都是一个男性祖先的子孙,建立祠堂一所,岁时祭祀共同的祖先,修纂家谱一部,其中详细记载每个小家庭成员以及他们之间的血缘亲属关系,还有共同的族产和严格的族规。

 

这里要注意的是,除了血缘关系,这种宗法制度严重依赖“聚居”的形式,如果不是聚居在一起,你就基本对其没有制约能力,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只要你是居住在这里,那么你也无法摆脱宗法制度对你的控制。

 

看到这里,聪明的读者可能终于明白了,笔者从先秦扯到宗法,绕了这么一大圈,是想说明什么?

 

我是想说明的是,在任何一个社会的基层结构里,一直存在一个隐形的地方秩序,在影响和控制着人们的行为和意识,平时你注意不到它,但它一直都在,甚至在某些时刻跳出来膈应你,让你震惊和猝不及防。

 

丰县事件,就是这个让你震惊和猝不及防的时刻,这个隐形的秩序冒头了,你觉得不可思议,其实,它一直都在。

 

如果不是短视频博主想拍个正能量的视频,你什么时候能够发现铁链女,是个无法预料的问题。

 

你可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么明目张胆的罪恶为何会在光天化日之下上演,而被周围人习以为常?

 

因为乡村秩序的维持,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聚居的乡邻和“乡规”、“乡理”,而不是你以为的基层政权和法律。

 

从古至今,中国的基层村落就是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和“小社会”,依靠宗法制度组织和相互调剂,根本不用出村,人们的基本需要都可以得到满足,从而在政治上也完全无需外部秩序的覆盖。

 

而中国历史上“皇权不下县”的现实,也让皇家的基层政权根本无法覆盖乡村。

 

这种现实造成的结果就是:

 

1、乡绅和族长的影响力巨大,他们就是这个小社会和小政权里的土皇帝,族长按照家法在本族祠堂内处置违反族规的族众,官府是不会干涉的;

 

2、因为族众极少与外界接触,很少代表自己与他人交往,久而久之,个性萎缩,不但对家族极度依赖,而且离开聚居地,他们都不知道如何生活。

 

在这样的生活环境长大的人,自有他们本地的一套伦理和乡规,所以,这些伦理和乡规,如果运气好,在有些地方是可能和法律框架是契合的,在某些地方就可能是冲突的。

 

当法规和乡规冲突时,你猜当地人会如何看待呢?


要注意,我更多说的是在中国乡村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并非特指丰县,只是在某些地区,程度上有着较大的差异。

 

可能有部分人意识到了,但周围都是亲戚乡党,他们以后还要在这里生活,或者即使不在当地生活,也无法跨越亲情和地缘关系的束缚,一旦用外界的法律和伦理去谴责和反对,就会被同乡认为是当地的叛徒,被同仇敌忾的对付。

 

还记得前段时间,某网络大V对某地跪拜礼的批评,导致当地人怒不可遏的群起而攻吗?

 

包括这次丰县某位当地名人发声后,被同乡电联要求删除。

 

还有很大一部分,就是无意识作恶,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在他们眼中,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和生活方式,才是第一位的,法律是什么东东?跟他的生活从来没有过一毛钱关系,他们根本不在乎。

 

你会发现,越是乡土意识浓厚的地区,外界秩序就越是难以渗透进去。

 

张宏杰说,中国人的信仰其实是“祖宗”,费孝通说,“土地”是中国人的命根,建立在祖宗和土地之上的宗法制度,自然而然笼罩在中国人的秩序逻辑里,延绵了两千年,至今依然影响着中国人的所思所想。

 

丰县不是一天建成的,如果你不先理解丰县的这个现实,你要破丰县这个局,是不可能的,还是那句话,你不可能把那些渎职的、愚昧的人都抓起来吧?

 

面对一个延绵了两千年的隐形秩序,我们不能对其视而不见,对其至今还在发挥影响力和破坏力的事实视而不见。

 

我们应该着眼于解决问题,而不是解决人。

 

要解决问题,就要期待法治秩序的覆盖,而不是运动式的斗人,正义的网友们千万不要天真的以为,仅仅依靠网络舆论,仅仅依靠一个个案就能让当地有脱胎换骨的改变,期望抓几个人,用上重典,就能彻底改变一地人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习俗。

 

这样想,不但是犯了幼稚病,而且连方向都走错了,方向走错的结果就是,你连丰县的门都进不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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